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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
来源: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时间:2021-10-20 10:00 【字号:  

10月19日,丹棱县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副县长伍艳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情况,结合医保政策5大新变化对参保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就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伍艳霞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事关医疗保障工作的可持续性、事关全县近14万群众切身利益,一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二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三要加强监督,逗硬考核,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100%。

据悉,眉山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国家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集中征缴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20日,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缴费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新生儿、户籍新迁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退役(复员)军人等可随时办理缴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特别扶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被征地农民超龄人员由财政全额资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申请且认定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三、四级残疾人由财政按75%比例(240元)定额资助,个人需按25%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80元)。

(拟稿: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