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县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组织工作会,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勇传达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并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宣讲。县税务局局长胡明远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作安排部署。
县政府副县长伍艳霞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是事关千家万户,覆盖全民的惠民工程、民生项目,各乡镇、县级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加强监督、逗硬考核,高质量完成征收任务,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实现100%。
据悉,眉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缴费标准低。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80元/人/年,为全省最低缴费标准,体现让利于民。二是缴费时间长。为方便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三是连续参保有激励。根据《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版)》(眉府办发〔2019〕26号)规定,连续两年缴费,报销比例可以提高一个百分点,即2020和2021年连续两年均在眉山参保的居民可享受报销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四是大中专学生以自然年度参保享受待遇。2020年已在我市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未参保的新入学大中专学生允许补缴2020年保费并享受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五是新生儿参保调整。由原来的“随母报销”,调整为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含)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录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