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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4
第四部分附件4
附件14
附件24
第五部分附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二、收入总表4
三、支出总表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有关水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及跨乡镇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和水保规费征收制度,按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全县城乡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对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并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城市供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节水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办理取水许可。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县境内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水库、水域、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其有关数据和情况应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五)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渔政违法案件。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和其他涉水规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六)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以及水务系统内部审计;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水务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指导管理。
(七)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河流及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和工程建设、管理。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负责指导全县农田灌溉、农业节水和抗旱工作。
(九)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务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一)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县内河道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负责河道采砂许可。
(十三)与县级环保部门对接发布丹棱县水环境保护信息。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主要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水务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推动全县水务事业发展。
(二)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已梳理上报项目6个,拟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2亿元。
(三)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观音崖水库按上级要求及工程进度计划,2018年1月进入招标程序,2018年3月初开工建设;二是2018年逐步对全县饮用水源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在杨场镇古井村,仁美镇中心村、光明村,石桥乡黄山村,双桥镇龙埂村,张场镇河湾村、万年村、金花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171亩,其中发展滴灌2104亩,低压管道灌溉577亩,喷灌490亩;四是按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加快实施丹棱县全域安全饮水工程,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务实做好河长制工作。2018年全县河流实现劣V类和V类水质基本消灭,全县河道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河道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五)做好2017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提前谋划防汛抗旱工作,确保2018年安全度汛,同时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大旱时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六)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仔细排查信访苗头,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县长服务热线、市长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解和查处,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061.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2.2万元,增长6.17%。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增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06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1.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54万元,占20%;项目支出4837.34万元,占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1.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2.2万元,增长6.17%。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增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2.2万元,增长8.48%。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29.64万元,占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5万元,占2.56%;医疗卫生支出68.9万元,占1.13%;节能环保支出16.9万元,占0.28%;城乡社区支出1523.42万元,占25.13%,农林水支出4194.29万元,占69.2%住房保障支出65.22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61.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8.7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3.4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52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决算数为49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为92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决算数为11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决算数为13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决算数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决算数为244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数为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出支(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6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统一管理。2018年机关事务局划拨2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到我局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巡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专家(领导)对水利工程项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进行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外县之间学习交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防汛抗旱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丹棱县水务局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依法行政,维护机关及直属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法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采购支出,运行经费不超出年初预算总额;积极组织实施专项工程建设,做好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837.34万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在预定时限完成了各项指标,确保了防汛抗旱、河道保洁、山洪灾害预警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丹棱县201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丹棱县201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48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3号)、《关于丹棱县岐山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4号)、《关于丹棱县黄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5号)和《关于丹棱县保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6号)批复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对4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624.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0万元,地方配套144.03万元),项目于2018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实际到位中央投资480万元。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2万亩,保护人口数量0.44万人,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0%以上。
2. 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80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眉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眉水发【2017】147号)批复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4口,新建提灌站11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71亩。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于2018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管材、设备供应商。项目批复总投资9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103.5万元),工程于2019年6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实际到位中央投资8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0.3171万亩,新增供水能力0.07万立方米,新增年节水能力32.27万立方米,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0%以上。
3.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32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60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水函【2019】18号)文件批准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丹棱县龙鹄溪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2.18平方公里。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11月底完成。
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部分为530万元,包括三个项目,均为结转项目。计划完成中小河流治理0.97公里,其中丹棱县城区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0.39公里、丹棱县丹棱镇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0.18km、丹棱县张场镇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0.4公里。工程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已经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0.97公里,完成投资530万元,保护人口数量0.02万人。
5.丹棱县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提升了基层单位对山洪灾害统一指挥、迅速反应、科学调度、妥善安置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意识和应对突发性山洪灾害的防范、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对山洪灾害防治认识还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基层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不固定,专业人员和抢险自救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进一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宣传,提高全县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和防御水平;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好监测、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岗位责任人员的岗位职责,防灾抗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丹棱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1.丹棱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2018年丹棱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水土流失治理项目;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丹棱县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7万元,比2017年减少216.04万元,下降58.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车辆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工程安全鉴定、工程预案编制、水资源综合报告论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资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抗旱、巡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项(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开支。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出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的补助。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丹棱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水务局内设机构6个:(1)办公室(2)规划和水利股(3)水土保持股(4)内审股(5)水资源管理股(6)水务执法大队。
事业单位16个:(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站(3)县城乡供排水总站(4)县供排水公司(5)县污水处理厂(6)杨何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7)丹棱河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8)安溪河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9)梅弯水库管理处(10)东风水库管理处(11)党仲水库管理处(12)中观山水库管理所(13)大寨水库管理所(14)胜利水库管理所(15)吴嘴水库管理所(16)古井沟水库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有关水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及跨乡镇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和水保规费征收制度,按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城乡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对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并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城市供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节水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办理取水许可。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县境内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水库、水域、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其有关数据和情况应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5.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渔政违法案件。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和其他涉水规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6.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以及水务系统内部审计;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水务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指导管理。
7.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河流及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和工程建设、管理。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负责指导全县农田灌溉、农业节水和抗旱工作。
9.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务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11.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县内河道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负责河道采砂许可。
13.与县级环保部门对接发布丹棱县水环境保护信息。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水务局2018年公务员编制9人,实有人员局机关公务员8人,参公人员编制7人,实有人员县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5人,事业编制200人,实有人员152人,其中:机关工勤1人,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站5人,县城乡供排水总站27人,县供排水公司46人,县污水处理厂12人,杨何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3人,丹棱河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4人,安溪河水利水保水产管理服务站2人,梅弯水库管理处16人,东风水库管理处14人,党仲水库管理处8人,中观山水库管理所4人,大寨水库管理所1人,胜利水库管理所3人,吴嘴水库管理所4人,古井沟水库管理所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丹棱县县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61.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61.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支出预算6061.88万元。其中:
1、人员基本支出1224.54万元:
其中:农林水支出93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5.65万元,医疗卫生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2万元。
2、项目支出4837.34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29.64万元
(2) 节能环保支出16.9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1523.42万元
(4) 水利前期工作30万元
(5) 防汛131.89万元
(6) 农田水利41.76万元
(7) 水资源费节约管理与保护116.31万元
(8) 农产品质量安全496.54
(9) 其他水利支出2443.61万元
(10)扶贫7.2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420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继续自评,自评分 95 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单位缺少财务专业人员,会计业务不精通,导致出现小问题,跑冤枉路现象;二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学习专业知识,规范会计科目,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预算法》的学习,增强预算法制观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探索研究有关的绩效评价指标设定,力求建立一套更完整、合理、科学、符合我局工作实际的指标体系。
附件2
丹棱县财政局 丹棱县水利局
关于报送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概述
(一)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32号)文件分两次下达,共计下达资金2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0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涉及新增项目4个,结转项目3个。主要内容为整治病险水库4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71亩,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水土保持治理12.18平方公里和中小河流治理0.97公里。
(二)实施项目情况
1.高效节水项目: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80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眉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眉水发【2017】147号)批复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4口,新建提灌站11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71亩。
2.群测群防项目: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川防办汛发【2018】7号)文件下达了丹棱县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投资1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10万元,主要内容为制做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90块,培训1次,演练1次。
3.病险水库整治项目:棱县201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48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3号)、《关于丹棱县岐山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4号)、《关于丹棱县黄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5号)和《关于丹棱县保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6号)批复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对4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
4.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32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600万元,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水函【2019】18号)文件批准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8平方公里。
5.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部分为530万元,包括三个项目,均为结转项目。丹棱县城区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2年9月经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1708号文件批准建设,审定工程静态总投资3446.55万元,综合治理河长3.9km;丹棱县张场镇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4年1月经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623.64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046km;丹棱县丹棱镇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4年9月经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4〕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986.67万元,综合治理河长1.79km。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川财农函〔2019〕36号)。《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27号)、《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19〕3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二)自评方式
1.前期准备:项目法人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人员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并明确职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认真组织学习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和方法,明确绩效评价的时间节点。
2.组织过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了资料核查、分析,并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座谈,认真查看了项目实施现场,最后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评价。
3.分析评价:通过材料核查、现场勘查、对比分析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分析评价。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总投资2689.8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2420万元,县级资金269.87万元,截至2018年底到位中央资金1820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
(1)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批复投资903.5万元,到位中央资金800万元。
(2)病险水库整治批复投资624.03万元,到位中央资金480万元。
(3)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批复投资10万元,到位中央资金10万元。
(4)水土保持项目批复投资622.34万元,到位省级资金600万元。
(5)结转往年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到位中央资金53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1354.03万元,投资完成率50%。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1687.53万元,投资完成率62%。
(1)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批复投资903.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720万元,投资完成率80%,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903.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病险水库整治批复投资624.0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624.03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批复投资1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1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4)水土保持项目批复投资622.34万元,截止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0万元,投资完成率0%。该项目省级资金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32号)于2018年12月29日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由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水函【2019】18号)于2019年1月10日批复,目前项目正在招投标,计划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工。
(5)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530万元,项目为结转往年的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其中:丹棱县城区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3年2月开工,2016年10月完工,投资完成率100%;丹棱县张场镇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工,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650万元,投资完成率40%,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1100万元,投资完成率68%;丹棱县丹棱镇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8年1月开工,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595万元,投资完成率30%,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1190万元,投资完成率60%;
3.资金管理情况:丹棱县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6】227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挪用、违规使用等情况。对施工单位以转帐支付方式结算工程款,没有超支和违规支出现象。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1)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经眉《山市水务局、财政局以关于下达丹棱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眉水发【2017】147号)批准实施,项目批复总投资9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业主自筹103.5万元。本项目主要在丹棱县杨场镇、仁美镇、石桥乡、双桥镇、张场镇等5个乡镇8个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171亩(其中滴灌2104亩,低压管道灌溉577亩,喷灌490亩),新建蓄水池4口,新建提灌站11座。
项目于2018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材料供应商,并全面开工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丹橙现代果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计划6月底完成初步验收工作。
(2)病险水库整治
丹棱县201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眉山市水务局以《关于丹棱县伍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3号)、《关于丹棱县岐山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4号)、《关于丹棱县黄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5号)和《关于丹棱县保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眉水发【2018】56号)批复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对4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于2018年8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工程施工单位,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目前项目已完成验收准备工作,计划2019年6月底进行初步验收。
(3)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丹棱县水务局于2018年3月15日委托成都维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县包括55个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防御手册1500册、明白卡2500份、组织演练及培训各1次,合同总价9.8万元。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2018年4月完成,并于2018年4月9日通过县级验收。
(4)水土保持
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2019年1月10日眉山市水务局以眉水函(2019)18号《关于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建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8km2,项目总投资622.3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60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34万元。
2018年12月27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以川财农〔2018〕232号文件下达了项目资金600万元。项目现已完成征地测绘和招标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招标,预计7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底前完工,12月完成验收。
(5)中小河流治理
由县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法人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关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丹棱县城区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3年2月开工,2016年10月完工;丹棱县张场镇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5月完成投资1100万元,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68%,预计2019年12月完工;丹棱县丹棱镇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5月完成投资1190万元,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60%,预计2019年12月完工。
2.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前,上报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控制,及时进行项目绩效分析评价并按要求上报。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截至目前,丹棱县2018高效节水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71亩;201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完成病险水库整治4座;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部完成;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2019年7月开工,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项目质量指标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中全部引入第三方检测,通过第三方检测所有建成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19年6月底,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类型4类,涉及7个项目,项目开工6个,项目完工6个,项目完工验收6个,项目验收合格6个,项目完工率85%,项目验收率85%。未开工项目为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该项目2018年12月下达资金,2019年1月批复实施方案,由于资金下达较迟及项目实施前期工作用时较长,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预计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4.项目成本指标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照批复进行,全部项目均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所有已实施完成的项目没有出现超出概算的情况。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改善灌溉面积3171亩,新增供水能力0.07万立方米,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0.66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后,可保护下游0.44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土地产出,提高灌区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灌区综合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得到保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后,每年可新增节水能力32.27万立方米。可能更好地为农作物生长调节供水,改变了灌区水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增加环境水量,改善了水环境,提高水质。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后,通过在项目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让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进行评价,项目区受益群众对项目的实施均表示十分满意,项目建设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丹棱县龙鹄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该项目2018年12月下达资金,2019年1月批复实施方案,由于资金下达较迟及项目实施前期工作用时较长,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我县已对项目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开工后按计划在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五、综合评价结论
丹棱县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设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施工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批准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竣工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的各项效益指标,工程试运行正常,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投资效益较为显著。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