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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 附件 23
附件1 23
附表2 29
第五部分 附表 6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6
二、收入决算表 66
三、支出决算表 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责任。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三)行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四)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完善相关配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权制度化和规范化。(五)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六)健全完善与各相关职能部衔接机制。(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八)牵头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市貌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附属设施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乱设置、乱张贴、乱悬挂广告进行查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年检和管理。(九)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全县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996.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41.80万元,下降19.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83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67万元,占80.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95万元,占19.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99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1万元,占24.12%;项目支出3034.10万元,占75.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6.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1.80万元,下降19.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9.63万元,下降8.55%。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6.94万元,占64.87%;教育支出22.61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8万元,占2.49%;卫生健康支出41.38万元,占1.14%;城乡社区支出1050.44万元,占28.91%;住房保障支出71.51万元,占1.9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33.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4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6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04万元、津贴补贴38.56万元、奖金162.16万元、绩效工资11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生活补助2.58万元、住房公积金71.5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8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8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4.86万元、差旅费6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7.07万元、福利费7.08万元、其他交通费7.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67.6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丹棱县综合执法局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同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同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3万元,下降67.6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64.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20万元,比2021年增加9.90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巡逻车、维修路灯吊车等公益性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购买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经费、丹棱县中心城区“四季花城”花卉栽植与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经费、中心城区市政维护绿化改善项目城市道路绿化带溢土污染环境专项整治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及路灯维护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管执法巡逻车、维修路灯吊车等公益性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城管协管员工资及保险费、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22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其中预算编制30分,预算执行28分,完成结果18分,自评质量9分,信息公开2分,整改反馈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下)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震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1.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责任。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三)行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四)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完善相关配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权制度化和规范化。(五)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六)健全完善与各相关职能部衔接机制。(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八)牵头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市貌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附属设施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乱设置、乱张贴、乱悬挂广告进行查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年检和管理。(九)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全县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2019年2月,按照改革要求“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以及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职责整合,组建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丹棱县深化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9〕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增设3个内设股室,实行“局队合一”,内设股室四个: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队(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队(城市秩序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队(市容市貌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城市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所、市政所。
2022年年末总人数98人,其中:在职职工60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1人,临聘人员1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维护及全县生活垃圾转运;二是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三是中心城区路灯及市政设施管护;四是中心城区占道经营整治及市容秩序管护。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保障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特定类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减少结余资金。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399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66.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749.9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399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1万元,占24.12%;项目支出3034.10万元,占75.88%)较上年减少749.90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66.79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64.9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66.7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964.31万元,项目支出3034.10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66.79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我局编制了人员类年度预算。
2.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科学预算编制,保障工资及四险二金的足额发放,减少结余资金。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做好控支节支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科目来支出,杜绝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按规定的程序、范围、内容和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预算信息。
2. 绩效目标: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的同时,合理分配人、财、物,有效地促进我局事业发展。
3.会议费实行先审批后开会管理,从严控制会议人数和会议规模,会议标准按不超过《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四类会议标准执行。
4.差旅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实行实报实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标准报销。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我局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流程,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档案,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坚持专款专用,确保了用款真实、合法、有效。
2.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执行。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编制的年度预算,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等工作中,较好的完成了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为确保单位资产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资金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2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其中预算编制30分,预算执行28分,完成结果18分,自评质量9分,信息公开2分,整改反馈8分。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领悟不够深刻,人员素质还待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树立了绩效理念,对绩效评价的工作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由于绩效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和业绩。
2.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全面(有部门未预算到),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尽可能的全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真正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附表:1.2022年城管协管员工资和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2年城管执法巡逻车、维修路灯吊车等公益性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2年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经费绩效自评表
5. 2022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绩效自评表
6.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7.丹棱县中心城区市政维护绿化改善项目“四季花城”花卉栽植与养护服务采购第一季度费用绩效自评表
8.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和生活垃圾等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9.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资金绩效自评表
10.解决2021年丹棱县城市新建道路、公园、公厕环卫园林服务市场化运营新增经费绩效自评表
11.解决2021年丹棱县中心城区“四季花城”第三、第四季度花卉栽植与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自评表
12.解决丹棱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租地费用绩效自评表
13.解决丹棱县齐乐公园、白塔公园秩序管理市场运营项目费用绩效自评表
14.解决购买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经费绩效自评表
15.生活垃圾处置费绩效自评表
16.协管员、城市维护队人员及项目质保金绩效自评表
17.中心城区市政维护绿化改善项目城市道路绿化带溢土污染环境专项整治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