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表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责任。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三)行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四)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完善相关配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权制度化和规范化。(五)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六)健全完善与各相关职能部衔接机制。(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八)牵头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市貌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附属设施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乱设置、乱张贴、乱悬挂广告进行查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年检和管理。(九)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全县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抓实基层党建。
突出“网格+执法”党建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基层党建“五大工程”,加强阵地建设,做实4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9人次参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赛党课”活动和“七一”讲党课活动,开展支部结对共建,积极参与九九新苑小区、新桥社区基层治理。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5次,专题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3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风险研判3次。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开展专题廉政教育4次、廉政党课8次,提醒谈话7人次;持续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队伍呈现新面貌。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开展集中宣传学习3次,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加强单位食堂管理,实行就餐人数登记制,精打细算、拒绝浪费;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3)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组织观看经典红色影片5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1名在职党员参与“双报到”志愿服务,累计为群众办实事25件,实施商业街整治,规范门店秩序,还路于民,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2、提升城市品质,让城市“小而美”
(1)优化市容环境,树立整洁优美城市形象。
每周常态化抽查环卫公司落实情况,实行“三二一”管理办法,道路一天两扫、全天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100%、保洁率100%。进一步提升垃圾收运能力,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98%、村镇93%。突出“绿化”,实施“四季花城”靓化工程,实现花卉景观造景。花卉覆盖面积已达8800余㎡,“一街一景”扮靓宜居城市。
(2)聚焦市政修复,提升城市形象。
强化市政实施排查力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全年更换下水道井盖102套、沟盖板20块、雨篦子130套、驿站停车杆64套、路沿石120m、城区公共区域防腐木380㎡,修复人行道580㎡,改造城区人行道斜坡28处,清理下水道2520㎡、淤泥180m;检修路灯1100盏,确保亮灯率99%以上;对367家餐饮店下水道进行排污专项排查,发放整改通知2份。
(3)聚焦市容改善,整治城市管理乱象。
牵头制定《眉山市丹棱县城区店招店牌、装饰装修占道施工围挡设置导则》,严格落实先现场勘查再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告知书100余份。强化部门联动,“处罚+约谈”整治城市管理乱象,开展文明养犬、非机动车、餐饮油烟、夜宵占道噪声、砂石场、洗车场等专项整治50余次。拆除商业街、东升路和滨河南路占用公共走廊通道违规搭建构筑物21家。创新管理模式,以“摆摊人”管“摆摊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将东升路夜市整体搬迁至南门山农贸市场,将南门山市场作为白天集市、晚上夜市摊点区。重视投诉件办理,全年办理各类投诉案件195件,处理率达100%。
3、提升城市环境,让城市“小而精”
(1)注重工作方法,高标准推行精细化管理。
坚持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严格按照“创文”点位标准要求,全员齐上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发扬“铁脚板”精神,守住街区、守住点位,着力强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让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锻造、成效在一线展现。通过片区式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城市市容问题,有效解决市政道路破损、垃圾桶清洗不及时、占道经营、城市“牛皮癣”等城市管理问题。
(2)建立长效机制,为“创文”提供常态保障。
围绕解决“攻得下山头也要守得住阵地”的问题,以“整脏治乱”为切入点,制定完善《城区占道经营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方案》和《“门前五包”管理方案》,深化部门联动,拓展“网格+执法+包保”管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防止城市管理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巩固“创文”成果,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提升城市智慧,让城市“小而慧”
(1)着眼科技引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投资300万元,建设数字城管平台,实行“数字+城管”工作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精确、敏捷、高效、可视化﹑全时段、全方位覆盖”。
(2)着眼低碳出行,引进共享单车。累计投放松果共享单车三批次共1220辆,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丰富市民出行方式,获得一致好评。
(3)着眼智慧管理,构建文明停车新秩序。牵头实施城市智慧停车项目,划定车位1500个,安装诱导屏45个,建设9个公共停车场智能道闸、云岗亭和1个智慧指挥中心,实行PDA计费收费,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问题,彻底根治了车辆乱停乱放现场,让城市更加井然有序。
5、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稳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解决乡镇执法难问题。按照《关于完善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做好相关工作。每月落实16名执法人员,常态化参与“网格+综合执法”巡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938.6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22.08万元,增长39.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99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6.90万元,占75.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22万元,占24.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96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万元,占19.30%;项目支出4010.31万元,占80.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38.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22.08万元,增长39.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01.86万元,增加212.54%。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4.90万元,占30.58%;科学技术支出297.61万元,占7.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17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88万元,占2.06%;卫生健康支出39.49万元,占0.99%;城乡社区支出1924.92万元,占48.46%;农林水支出21.56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占1.7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7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53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9.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56万元、津贴补贴30.38万元、奖金228.34万元、绩效工资121.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7万元、生活补助5.58万元、奖励金0.35万元、住房公积金67.5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7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8万元、水费1.8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8.60万元、差旅费62万元、维修(护)费3.5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委托业务费6.65万元、工会经费28.01万元、福利费6.63万元、其他交通费6.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6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同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同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预算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眉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行到丹棱县指导现场取证、现场笔录等执法工作,用餐费1166元。接待峨边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行学习我县城市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用餐费1090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96.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30万元,比2020年减少21.75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37.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2.6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巡逻车、维修路灯吊车等公益性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城管协管员工资及保险费、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城区数字化城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唢呐广场步行街改造项目工程、白塔公园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齐乐公园、白塔公园秩序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城市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夜游提升项目、丹棱县城市路灯改造维护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及路灯维护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年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管执法巡逻车、维修路灯吊车等公益性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城管协管员工资及保险费、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下)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震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村农业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责任。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三)行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四)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完善相关配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权制度化和规范化。(五)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六)健全完善与各相关职能部衔接机制。(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八)牵头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市貌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附属设施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乱设置、乱张贴、乱悬挂广告进行查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年检和管理。(九)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乡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全县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2019年2月,按照改革要求“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以及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职责整合,组建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丹棱县深化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9〕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增设3个内设股室,实行“局队合一”,内设股室四个: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队(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队(城市秩序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队(市容市貌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城市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所、市政所。目前我局职能包括:一是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维护及全县生活垃圾转运;二是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三是中心城区路灯及市政设施管护;四是中心城区占道经营整治及市容秩序管护。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年末总人数98人,其中:在职职工60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1人,临聘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合计496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3.12万元,上年结转976.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41.5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496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万元,占19.30%;项目支出4010.31万元,占80.70%)较上年增加1411.0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我局编制了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并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做好控支节支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科目来支出,杜绝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按规定的程序、范围、内容和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预算信息。
2. 绩效目标: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的同时,合理分配人、财、物,有效地促进我局事业发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1.我局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流程,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档案,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坚持专款专用,确保了用款真实、合法、有效。
2.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执行。
3.会议费实行先审批后开会管理,从严控制会议人数和会议规模,会议标准按不超过《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四类会议标准执行。
4.差旅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实行实报实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标准报销。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为确保单位资产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确保单位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我局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账实相符。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无违规资产购置,擅自处置等情况。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资金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其中预算编制30分,预算执行28分,完成结果18分,自评质量9分,信息公开2分,整改反馈8分。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领悟不够深刻,人员素质还待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树立了绩效理念,对绩效评价的工作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由于绩效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和业绩。
2.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全面(有部门未预算到),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尽可能的全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真正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
项目(2022年1—8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及省住建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卫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和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对我县环卫清扫保洁收运和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实行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管理。
项目内容:对我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约85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约60吨/日(其中城区生活垃圾30吨/日,农村生活垃圾30吨/日);公共厕所保洁服务,共19座;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约55万㎡;实行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管理。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的“丹棱县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2022年1—8月)”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根据《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绩〔2021〕4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首先组织评价组成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文件,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内容、评价时间及要求,提醒评价应注意事项,为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其次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听取项目介绍,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2.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资料
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定项目实施单位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查、分析,根据项目立项背景、目标,初步设定项目绩效的业绩衡量指标及实施方案。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绩〔2021〕4号)基础,依据初步设定项目绩效的业绩衡量指标及实施方案,确定细化的项目支出指标评价体系,提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讨论后修改形成最终的指标评价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指绩效评价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价过程应坚持定量优先的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指绩效评价应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按照规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指绩效评价应围绕绩效目标、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通过对资料审核、现场评价(勘察、查询、复核)和资料的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
1.资料审核
通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资料,审核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前期论证、市场化运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内容、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内容。
2.现场评价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填写了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属性、项目实施完成时限、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
(2)向项目主管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3)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查看工程实施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通过对周边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市民对项目的认可情况。
3.资料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在取得基础数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根据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确定进行评价所需数据,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并逐一打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资料归集不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评价结果。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经评价小组的综合讨论,一致认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2022年1—8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结果为优,评价得分9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根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丹棱府定字第[7]号)文件及《丹棱县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相关成员会》(第一期)文件要求,投资资金总价1290万元/年,服务期限5年,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制定项目督导考核标准。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与结算挂钩。每月考核评分85分(含85,下同)以上时,全额支付中标方月度服务费用,不扣减;每月考核评分70-85分(不含85,下同),扣除当月服务费:1-(考核分数/100);月考核评分60-7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月考核评分60分(不含60)以下时,全额扣除当月服务费;连续3个月或每年累计有5个月考核评分低于60分和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2.加强项目督导考核,促进项目工作规范运行。项目实施中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监管,由部门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和由“两代表、一委员”、纪检人组成考核组进行季度定期考核。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工作质量。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评价时间点,该项目正常运行中,已运行4年10个月。
(四)项目效益情况
响应城市发展要求,解决政府劳务风险。转变城市管理职能,使县城及各乡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园林绿化更专业化,从而改变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1.群众的卫生意识仍然淡薄,不利于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开展。
2.目前还存在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部分工人在岗率较低,工作质量不达标。
六、相关措施建议
1.加强保洁的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高保洁人员基本素质水平,加强思想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绩效水平。
2.建议财政持续加大政策投入力度,形成环卫、园林一体化的长效政策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环卫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路灯运行和维护工作的质量,对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项目内容:全县共有路灯3309盏、光彩亮化5320米、路灯电缆136千米、变压器13座、智能路灯控制柜62个,一般控制柜10个,全年共用电量4030001度。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的“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根据《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首先组织评价组成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文件,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内容、评价时间及要求,提醒评价应注意事项,为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其次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听取项目介绍,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2.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资料
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定项目实施单位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查、分析,根据项目立项背景、目标,初步设定项目绩效的业绩衡量指标及实施方案。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绩〔2022〕4号)基础,依据初步设定项目绩效的业绩衡量指标及实施方案,确定细化的项目支出指标评价体系,提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讨论后修改形成最终的指标评价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指绩效评价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价过程应坚持定量优先的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指绩效评价应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按照规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指绩效评价应围绕绩效目标、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通过对资料审核、现场评价(勘察、查询、复核)和资料的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
1.资料审核
通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资料,审核该专项资金是否符合批准内容、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内容。
2.现场评价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填写了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属性、项目实施完成时限、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
(2)向项目主管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3)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查看工程实施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通过对周边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市民对项目的认可情况。
3.资料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在取得基础数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根据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确定进行评价所需数据,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并逐一打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项目决策情况
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为政府性投资基金221万元, 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夜间亮化、中水回用及天网监控等用电支出,全年电费支出260.9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按月按实际用电量及当月用电单价据实开具发票,收到单月电费发票后我局经申报县财政局按实解决了资金据实支付。县财政按申报拨付资金到位后,我局于每月将资金据实全部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财政拨款资金相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评价时间点,该专项资金已完成运行。
(四)项目效益情况
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部分路灯已不断增加,为切实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出行安全问题,在城市道路修建完善后及时安装路灯使道路亮化,给市民生活、出行带来了方便。
六、相关建议
因城区不断扩大,路灯数量、城市亮化工程、信号灯、中水回用、天网工程等的不断增加,且全部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建议增加投入。
2021年丹棱县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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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0101 |
实施单位 |
丹棱县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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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438.78 |
执行数: |
143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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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438.78 |
其中: 财政拨款 |
143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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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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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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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80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每日60吨,19座公厕保洁及园林绿化40万平方米养护。 |
已完成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80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每日60吨,19座公厕保洁及园林绿化40万平方米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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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清扫和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养护 |
80万平方米,每日60吨,40万平方米, |
80万平方米,每日60吨,40万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市场化运营完成率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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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
成本指标 |
环卫园林及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
1438.78万元/年 |
1438.7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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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城区干净整洁率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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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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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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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0101 |
实施单位 |
丹棱县综合执法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21 |
执行数: |
221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21 |
其中: 财政拨款 |
221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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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丹棱县城区范围内的2551盏路灯正常运转。 |
保障丹棱县城区范围内的2551盏路灯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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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城区范围内路灯正常运转 |
2551盏 |
2551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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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路灯亮化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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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
成本指标 |
2551盏路灯 |
221万元/年 |
221万元/年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城区路灯正常运行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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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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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