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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建材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规划建筑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管理的办法指导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绘工作。
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主管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草拟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5.主管全县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业。负责规划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规划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负责新建小区或建筑配建的光彩工程方案和验收。
6.负责丹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房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丹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丹棱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
7.指导全县燃气和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城镇建设监察和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全县门站之外的城镇、乡(镇)、村的居民和非居民(工业、商业、团体、加气站等)燃气管道保护工作,作为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8.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9.负责协调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有关事务。
10.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1.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12.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4.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乡镇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工作。
15.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乡镇镇容村貌管理工作。
16.负责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7.负世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18.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年检和管理负责规划设置城区内货运市场、非机动车停车场负责洗车场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机动车抛撒滴滴等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
19.负责城区范围内各种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负责対张贴栏、宣传栏、广告牌、标语牌、店名招牌、霓虹灯等的规划、设置审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乱设置、乱张贴、乱悬挂广告进行查处。
20.负责对摊区、摊点、棚亭等进行规划和审定负责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摆炉灶、乱倒污水的查处,负责统管理城市地下雨污水管网工程资料档案负责对市政工程、开发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的雨污水管网分离进行专项审查参与城市在建工地雨污水管网建设的现场监管。
21.负责对城区公共地段敞放家禽家畜、燃放烟花爆竹、沿街抛撤冥钱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2.协助环保部门对城区范围内的噪声、噪音、空气污染(除工业)等实施管理协助公安、卫生、畜牧等部门,对城区范围内交通秩序、除。四害。、犬只等进行管理,负责丹桂城区建成区建筑工地围墙以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与执法工。
2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市局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三二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推动市政建设工作,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及厕所革命,青衣江饮水工程基本完成,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1.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全县城镇化率增长1.79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0.26万人,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0.21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42.28%。预计2018年全年城镇化率增长1.95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0.2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2.44%。
2.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县全年棚改开工112套,开工率112%,(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100%,);新增公租房分配30套,完成100%;发放租赁补贴50户,完成100%。
3.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2018年我县房地产开发续建项目6个,新建项目5个,估算总投资约23.8亿元,2018年预计投资8.9亿元,截止到11月底已完成投资5.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预计全年投资将达5.5亿元。海耀圣景建设项目、玫瑰·世纪城、天府水岸、丹湖华庭三期等新建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全年新开工面积达14.52万平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18.53%。截至11月底,已完成商品房销售7.65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76.5%,到2018年底,我局将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服务工作,促进商品房销售,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4.建筑业产值。2018年第一季度我县建筑业产值达3.56亿,增速18.3%;第二季度7.6亿元,增速17.1%;第三季度12.9亿,增速18.4%,预计第四季度建筑业产值将能够达到17.5亿,增速达到18%。
5.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丹绩效委〔2018〕5号文件要求,全年目标为10.3571亿元,截至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入统11亿元,全年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完成目标任务的106%。
6.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目标3600万元,截至目前,我局共向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3672.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丹棱县三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农发行5亿贷款已全部到位,并申请放款资金2亿元,完成支付1.35亿元。
7.百园之市及千亿大会战。大力推进百园之市建设工作进度,全力推进白塔公园、端淑公园、黑石河滨河路景观带建设工作。其中端淑公园征地拆迁已完成85%,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预计2019年1月完成方案设计,春节前完成挂网招标;白塔公园已完成财政评审,11月完成挂网招标,年内完成招标。
继续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千亿大会战工作,全年目标任务14亿,截止11月底已完成12.8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6%,全年预计100%完成目标任务。
8.深入推进“百镇建设试点行动”。由县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杨场镇成功培育并创建为百镇建设试点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0.325亿元,吸纳转移农业人口0.0615万人。
9.土坯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今年我县制定并出台了《丹棱县农村土坯房改造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土坯房改造542户,竣工5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74户已全面竣工),完成目标任务的97.3%,预计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完成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40户,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28户已全面开工建设,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0.厕所革命。截止到11月底,已完成新建、改建公共厕所9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约100%。推进厕所专项规划工作已完成初稿。
11.农村燃气普及。全县2018年完成农村天然气管道建设5公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丹棱县房地产管理局
2.丹棱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3.丹棱县防震减灾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907万元,本年收入6892.54万元,本年支出6005.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3731.42万元,下降35.12%。支出减少3826.39万元,下降38.92%,主要变动原因是:较2017年减少了多个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89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9.57万元,占95.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97万元,占4.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0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3万元,占5.38%;项目支出5682.29万元,占94.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892.54万元,支出总计6005.5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31.42万元,下降35.12%,支总计减少3826.39万元,下降38.92%。主要变动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31.42万元,下降35.12%。主要变动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5.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16万元,占2.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68万元,占1.96%;医疗卫生支出45.39万元,占0.76%;节能环保支出1117.53万元,占18.61%;城乡社区支出2007.42万元,占33.43%;农林水支出9.38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2547.96万元,占4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05.5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0.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7.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5.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其它法治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7.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行政运政、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2007.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扶贫(款)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预算1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尚未完工,未支付工程款。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47.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7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交回丹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4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5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万元,完成预算58.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98万元,下降69.3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交回丹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调研、工地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完成预算99.32%。公务接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局2017年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公开,2018年并入住建局,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323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北川县防震减灾局来我局考察学习接待支出828元,共12人;眉山市防震减灾局在丹棱县开展地震前兆台站建设调研接等支出440元;彭山区防震减灾局赴我局学习考察接待支出450元;丹棱县防震减灾局转落实地震基本台站有关事项支出550元;接待青神房地产服务中心支出1720; 接待宜宾市人民政府学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支出3050元;接待甘孜州住建局调研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支出1390元;接待准格尔旗住建局考察农村垃圾处理支出639元;接待乐山市住建局交流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出2095元;接待眉山市东坡区政府考察对接自来水供水管网工作支出550元;接待青神住建局学习ppp项目、房地产工作支出1168元;接待雅安市城建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餐费支出3005元。等24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2.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XXX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XX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XX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XX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X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
1.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32万元,比2017年增加71.66万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被装购置费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0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牛鼻沱片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引青入丹丹棱段经费、丹棱县遂资眉高速出口景观驿站建设项目林业勘察设计费和临时用电费用和工程款以及施工图设计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以上外项目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