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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9-26 09: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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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附表. 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二、收入总表. 25

三、支出总表. 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县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研究、提出老干部工作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指导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全县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调查、研究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搭建平台和载体,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六)负责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工作。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及健康休养。

(七)指导各级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离休干部保健工作。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属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我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学习贯彻了党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了离休干部“两项建设”;落实了“两个待遇”,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继续加强了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了老干部信访工作,进一步推进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26万元,下降21.17%。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5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5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4万元,占40.24%;项目支出209.72万元,占59.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26万元,下降21.17%。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4.26万元,增长/下降21.17%。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77万元,占87.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1万元,占9.23%;医疗卫生支出4.89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1.35%;农林水支出0.15万元,占0.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算为308.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数为289.61万元,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数为209.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32.4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21.1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决算数为0.2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数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决算数为4.8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为2.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决算数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中型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绩效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老干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万元,比2017年增加1.48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老干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老干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离退休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3.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扶贫(项):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物资储备资金。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5.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6.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7.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8.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53.其他支出(类)福彩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