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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0-02-05 16:50 【字号:  

目录(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县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和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办公环境和秩序、会务保障、安全保卫、后勤保洁、机关食堂管理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抓好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二是继续推进车辆平台使用管理;对油耗、维修、洗车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前期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三是做好迎接省验收组对丹棱县中学校创建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按要求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动态完善办公用房台账,督导搬迁单位合规使用。五是不断做深做细食堂、会议中心和安全、绿化、保洁保障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中心无下属单位。2019年年初总人数10人,其中:在职职工10人,退休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2019年年末总人数1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7.5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3万元元、城乡社区支出587.50万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951.2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务派遣费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95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79万元,占38.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87.50万元,占61.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9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9万元,占38.24%;项目支出587.50万元,占61.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2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务派遣费项目经费有所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7.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7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29万元,占9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14.23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5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劳务派遣、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政府机关大院绿化、保洁、水电气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8.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7%。主要原因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49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因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公务车集中管理单位,运行费用由财政定额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9辆,其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9辆,其中:轿车53辆,越野车13辆,商务车2辆,客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587.50万元。为机关事务管理运行经费(含劳务派遣、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机构节能),比2019年增加了58.5万元,增加原因为劳务派遣费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3.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7.11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87.50万元,为劳务派遣经费,主要用于中心劳务人员的派遣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9辆,其中:轿车53辆,越野车13辆,商务车2辆,客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