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丹棱县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丹棱县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
2.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
3.关心青少年成长,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相关的事务;
4.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引导青年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生活等关系,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组织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协助党政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团委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团干部培训;
7.指导青年志愿者和青年统战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等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共青团员“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政治自觉,引领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
(二)深入实施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共青团桥梁纽带作用,围绕中心大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假期陪伴计划”“青春志愿”“逐梦计划”“西部计划”“童伴计划”等品牌项目,引领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主战场。
(三)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深入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巩固县域共青团改革成效,有效提升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奋力推动全县青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团县委属行政单位,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年末总人数4人,其中:在职职工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团县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98.9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4年收入预算98.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8万元,占98.89%;上年结转1.1万元,占1.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4年支出预算9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8万元,占58.07%;项目支出41.5万元,占41.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8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卫生健康支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88万元,占8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1.65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占4.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团县委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0.19万元,增长1.83%。与2023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4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1.3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福利费1.21万元、工会经费1.38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5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团县委整体的绩效目标:完成本单位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县绩效办对本单位各项考评指标任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全县青少年活动,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思想引领。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会节志愿服务等。开展青春建功行动。建设及运营“青年之家”“童伴之家”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开展法制、禁毒、防艾、环保、双创等宣传活动。走访慰问抗战老兵。关爱留守儿童。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开展“五四”“六一”等青少年活动。指导乡镇、学校等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工作。指导各学校、乡镇少先队等工作。购买共青团有关的社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经费。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经费。印制团属文创产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惠民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暖冬行动等关心关爱活动,为贫困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留守学生手拉手、假期陪伴、“三下乡”“快乐学校”“返家乡”等关心关爱系列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深化青少年权益维护,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建设及运营“童伴之家”等活动阵地。购买相关惠民的社会服务。支持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每年对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不少于4次的慰问,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思想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费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0.7万元;挂式空调0.35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团县委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3.团县委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