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考核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并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承担县本级国有土地及地下空间划拨转出让、转让、收回、改变用途的审核及方案报批工作。管理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市场,承担探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初审工作。组织全县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指导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牵头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及其调整、审批工作。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报批工作。承办各类建设项目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占地审批的事务性工作。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基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参与编制乡镇自然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开展日常地籍基础工作,按权限开展自然资源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等工作;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稳定耕地面积;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贯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造林绿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修复等工作。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耕地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负责全县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执行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工作;依法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协助做好权属纠纷调处。担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规程、规范和总体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计、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划界线测绘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单位资质管理、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全县地图和各类专题地图的审查。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及其他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提供县城出让地块的地形图。负责研究、起草建设工程项目测绘管理的政策、标准等工作。土地储备中心,设土地收储股、国有土地管理股。负责全县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的资金测算平衡和运营;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宗地标定地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底价的测算工作;收集、汇总、储备、发布土地出让信息。负责县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县城区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负责县城区建筑方案的审批工作,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负责组织县城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市政设施规划红线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县城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指标核查,承担县城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建筑外观风貌改造、建筑夜景亮化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培育国有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国土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宣传、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实施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拆迁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依法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依法对土地、矿产市场监督和检查,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宣传、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原木、原竹、原条、林片;负责大宗木制半程品、实木成品;负责从林区向外运的木质旧房料和大头直径5厘米以上的薪材;负责活立木运输的检查,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负责森林植物的调运检疫检查,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件;负责野生动物运输的检查,依法查验野生动物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的行为,对违法运输的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予以扣押。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范围内为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办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检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森林动植物资源保护;调查处理破坏森林动植物资源案件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林业科技的引进推广和培训指导;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建设中有关营林方面的工作;进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编制营造林生产计划、主持林业发展项目的规划与设计;组织林业项目实施,签订造林绿化项目合同,做好技术指导,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合同条款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苗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全县绿化造林的供应。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丹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总体思路是继续在市自然资源局、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守红线、促发展、夯基础、强监管,开创全县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1.一是模范带头、示范引领。在抓学习、抓研究、抓落实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带头落实,上级做给下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二是以机改为契机,力争建设高素质队伍,切实做到推进改革和重要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扩大,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把握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新排查识别本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管控,防控措施针对风险点切实可行,把风险岗位及责任落实到人。
2.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红线”,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时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继续做好工业园区土地报征工作,预计报批土地500亩,全面保障乡村振兴、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用地,服务全县“六大行动”。
3.聚力借智,开创国土空间规划新局面。2020年将全面展开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全域旅游、产业定位等产业规划、村庄规划,将我县的空间规划做实做细,既要完成上级目标,又要为县域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
4.多措并举,实现“三资”转变。一是加大土地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用地项目的营销及出让,保障各类项目用地合法有效,为政府融资提供用地保障,力争土地出让收入3亿元;二是积极编报土储专债,拟编报2020年土储专项债券金额1.5亿元,明年发行;三是全力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做大资产,通过挂牌工业、旅游用地、积极挖掘潜在国有林场、矿产等资源方式,实现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变。
5.守牢民生,保证安全强化服务。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做好危险地段群众避险搬迁和主动避让,完成下达的地质灾害搬迁户的搬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深入隐患点检查地灾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不因人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在重点森林防火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尽最大可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整合和信息平台接入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规范运行,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积极推动涉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抓好重大积案要案化解和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
6.严格执法,保护自然资源。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现违法行为发现率90%,发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率100%。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12336”举报电话及信访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捕捉违法线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对重点线索、重点问题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重点区域实行严控,确保巡查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威慑到位。三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程序,做到查处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切实保护自然资源。
7.多力齐发,继续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其他工作。我局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土地报批、征地拆迁、森林资源、矿权出让、生态修复等日常工作,保障用地、保护自然资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属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2019年年末总人数170人,其中:在职职工108人,退休人员55人,遗属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17090.9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24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精简效能,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17090.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09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7.23万元,占7.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793.7万元,占9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支出预算1709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23万元,占7.6%;项目支出15793.7万元,占9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90.9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24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精简效能,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9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93.7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7.2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39.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93.7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158.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等。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7.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9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各个项目支出。
5.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林业和草原(项)2020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自然资源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11.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4.2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5793.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132.7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专户项目经费8761万元,补助征地农民支出专户项目经费3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专户项目经费3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3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4302.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6.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万元,减少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1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万元;打印设备1万元。
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正常办公需求。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丹棱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