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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3-14 14:42 【字号:  

目录(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 表1.部门收支总表

2.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 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 表7.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 表8.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林业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全县林权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推进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以项目为抓手,确保“绿色双创”创建成功。抓“两大公园”建设,启动白塔公园和端淑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分别预计投资1.28亿和2.5亿;打造“两条绿道”,启动丹蒲路、丹名路道路绿化工程,预计总投资1.3亿;结合1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高质量落实“绿色双创”。

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并纳入目标考核;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采伐迹地更新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涉林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管理;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三是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完善“三情四网”建设,加强对林区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林业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1个(国有林场)。2018年年末总人数111人,其中:在职职工60人,退休人员42人,遗属人员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57.4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支出中的行政运行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75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75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43万元,占95.7%;项目支出32万元,占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7.4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支出中的行政运行。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8万元、农林水支出555.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支出中的行政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6万元,占14.5%;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占6.2%;住房保障支出45.98万元,占6.1%,农林水支出555.07万元,占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76.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0.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8.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5.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23.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79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林业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25.0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7.13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1.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5万元,打印设备0.9万元;复印机1.8万元,空调1.05万元,家具用具0.38万元。

上述采购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林业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棱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