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水利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村镇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
3.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验收。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除地热水、矿泉水之外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河流、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河流防洪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考核、监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等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的行政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和农田灌溉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11.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科技外事、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及其岸线、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锚定目标,全力推进项目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加快项目进度。举全局之力,集结精兵强将,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对正在实施的安溪河仁美段防洪治理、李子沟山洪沟治理、老旧管网改造、桂花等3座病险水库整治重点项目,倒排工期,优化进度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同时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努力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推动已完工项目及时竣工验收。二是抢早抓先,做好项目储备。抓住中央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机遇,采取“走上去、请下来”的方式,做好水利项目谋划和储备。抓紧开展明年计划实施的鸭子滩防洪治理、东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幸福项目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农村饮水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玉溪河灌区引水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提早开工建设;及时掌握上级项目方向和资金投向,有的放矢编报项目,争取黑滩子水库、党仲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安溪河河湾段防洪治理、安溪河五龙段防洪治理、金牛河防洪治理、文沟及张教沟重点山洪沟防治、岷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水系连通及水美新村、石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更多项目列入各专项子规划、争取已列入上位规划的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2、综合施策,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防汛减灾能力。持续狠抓防汛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通过明确防汛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加大排查检查等举措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防汛安全;二是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涉水联合执法巡查活动,适时开展春、冬清河行动,推进生态廊道、景观节点项目建设,确保县域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三是坚决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坚决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确保完成省下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四是升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智能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制,打造“统筹城乡、专业管理”新模式,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五是巩固节水创建成效。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增强全民节水、惜水、护水意识。六是持续做好移民工作。深入基层,全面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有序推进移民项目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水利局属行政单位,水利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2022年年末总人数200人,其中:在职职工104人,退休人员90人,遗属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121.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2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712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4.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2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9.92万元,占23.7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4.9万元,占2.88%;上年结转收入5226.47万元,占73.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71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92万元,占23.73%;项目支出5431.37万元,占76.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21.2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24.1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26.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4.9万元、农林水支出554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29万元、上年结转债券资金6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16.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1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8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83.05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5543.67万元、占80.15%;住房保障支出129.29万元、占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1.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78.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9.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0.9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9.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6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9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下降21.05%/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下降18.03%/持平。主要原因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816.0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经费165.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4.90万元;三峡后续工作经费88.00万元;移民补助项目经费81.1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经费277万元。比2022年增加709.09万元,增加原因为政府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丹棱县水利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1.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2.52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23.48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1万元、差旅费72.7万元、邮电费2.6万元、劳务费11万元、培训费1万元、会议费0.8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本部门2023年预算整体绩效体现在保障了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行,解决了在职人员42人及离退休人员39人的人员经费。组织和指导水库度汛,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积极组织抗旱工作,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河道整治工作确保河道保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0.8万元;空调0.7万元,打印设备0.5万元;照相机及器材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丹棱县水利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