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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水利局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3-14 14:59 【字号:  

目录(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水利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有关水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及跨乡镇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和水保规费征收制度,按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全县城乡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对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并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城市供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节水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办理取水许可。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县境内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水库、水域、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其有关数据和情况应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五)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渔政违法案件。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和其他涉水规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六)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以及水务系统内部审计;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水务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指导管理。

(七)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河流及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和工程建设、管理。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负责指导全县农田灌溉、农业节水和抗旱工作。

(九)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务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承办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一)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县内河道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负责河道采砂许可。

(十三)与县级环保部门对接发布丹棱县水环境保护信息。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夯实“两个责任”,狠抓整改提升。以水利局2018年以来发生的5起违纪违法案件问题整改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阳光水务”。

(二)积极谋划,全力争取项目资金。2019年,拟向上争取丹棱县龙鹄溪清洁型小流域建设、11座小(2)型病险水库整治、双桥镇安溪河防洪治理、丹棱县城区上游段思蒙河防洪治理、仁美镇安溪河防洪治理项目资金。

(三)全力以赴,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观音崖水库按上级要求及倒排工期计划,完成2019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二是按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加快实施丹棱县全域安全饮水工程,力争春节前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完成安溪河张场段、思蒙河左岸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2019年完成河湖划界工作,加强对河湖岸线的管理保护,持续开展水环境治理,确保三条河水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科学部署,全面提升防汛减灾能力。提前谋划防汛抗旱工作,确保2019年安全度汛,同时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大旱时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仔细排查信访苗头,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县长服务热线、市长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解和查处,加大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概况

丹棱县水利系统除水务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都属其他事业单位。2019年年初总人数303人,其中:在职职工165人,退休人员134人,遗属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水利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330.82万元,比2018年增加251万元,主要是因为丹棱县河长制项目和水库维修管护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局2019年收入预算1330.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30.82万元,经费补助收入133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0.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局2019年支出预算13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82万元,占 80.1% ;项目支出266万元,占19.9%

四、财政拨款手指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财政拨款收支总1330.82万元,比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1万元,主要是因为丹棱县河长制项目和水库维修管护项目预算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0.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2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

五、一般说明总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0.82万元,比2018 年增加2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丹棱县河长制项目和水库维修管护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7万元,占12.16% ;卫生健康支出72.16万元,占 5.42 %;农林水支出1028.99万元,占 77.32 %;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占 5.1 %

(三)一般公共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62.99万元,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5.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9.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19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与河道保洁费用的支出。

10.防汛2019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经费和山洪灾害运行维护及水土保持经费支出。

11.其他水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 水库维护管理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用支出。

12.其他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向上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单位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水利局部门(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64.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81.82万元;增长或下降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3万元,打印设备2.5万元,空调2.5万元、复印纸0.5万元。

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单位更换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水利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