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村镇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
3.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验收。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除地热水、矿泉水之外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河流、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河流防洪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考核、监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等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的行政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和农田灌溉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11.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科技外事、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及其岸线、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当前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水利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继续加大对上衔接与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小流域污染治理、全域饮水安全、防洪治理工程、病险水库整治项目资金,积极向上争取省厅水利专项资金。
3.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力推进丹棱县全域饮水安全项目二、三、四标段建设,确保2021年6月前建成通水,制定全域饮水安全运行制度;二是倒排观音崖水库建设项目工期,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克服管理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施工条件恶劣等困难,确保2021年全面完工;三是逐步对全县饮用水源地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
4.务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四项行动”,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源水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湿地池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畜禽粪污“3211”综合利用模式等,不断巩固河湖长制成效;二是强化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机制和县政府办督查室、县河长办督促机制,问题及时发现,“清单制+责任制”及时整改到位,力争三条河流达到水质稳定的地表水Ⅲ类,提前完成河湖长制阶段性目标;三是继续实施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落实全县53座小(二)型以上水库湖长制责任。
5.扎实推进防汛减灾工作。一是全面总结去年防汛工作经验教训,加强对各级防汛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责任人履职尽责能力,增强防汛减灾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我县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二是科学制定水毁工程修复方案,确保在2021年汛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全面启动思濛河城区上游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开展仁美镇安溪河防洪工程前期工作,为安全度汛奠定基础。
6.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仔细排查信访苗头,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县长服务热线、市长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解和查处,维护社会稳定。
7.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滞后工作迎头赶上,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水利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2019年年末总人数150人,其中:在职职工100人,退休人员45人,遗属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576.9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新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3576.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0.97万元,经费补助收入2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0.97万元,占37.4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2236万元,占62.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357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26万元,占29.31%;项目支出2528.71万元,占70.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6.9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8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新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22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271.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76.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85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了新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3万元,占3.61%;卫生健康支出72.43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103.87万元,占2.91%;农林水支出3271.55万元,占9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42.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84.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42.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9.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1.5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8.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57万元。与2020年比减少0.1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特种用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比2020年减少266万元,原因为政府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丹棱县水利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8.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8.26万元,增长或下降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9.7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7.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7.5万元;复印机2万元;碎纸机0.5万元;空调机2万元;普通电视设备3万元;家具用具7万元;复印纸0.2万元。
上述采购主要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水利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