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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丹棱县公安局 发表时间:2018-01-30 15:27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交警队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货车“双超”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开展“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三是加强道路隐患排查,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四是每月深入农村、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起到了较好宣传效果,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五是加强城区道路管控,维护交通秩序,查纠、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城区交通井然、有序;六是每天对新增机动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上户、年审、过户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交警大队为县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设1个行政机构,设5个部门,有综合中队、事故中队、巡逻中队、城区中队、车管所。

2018年初总人数68人,其中:在职民警14人,在职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4人,协警3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交警大队收支预算总额为656.1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3.2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减少了118.19万元 。

2018年交警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56.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6.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6.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1万元,专项支出261.6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警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94.44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1.67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58.45万元,主要用于交警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车管业务成本;国、省道监控设备租赁费;红绿灯、智能抓拍系统等公共交通设备维护及网络租用费、交叉路口地面标线施划费用;驾协经费;协警经费支出;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托拉费用;交通事故人、车辆检测、鉴定及血验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4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5%。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5%。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20辆,其中:轿车6辆,另有13辆警用摩托车和1辆畜力巡逻车。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7.7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1.5万元,打印机0.8万元,照相机1万元,复印机0.4万元,专用车辆16万元(上级补助),政法、检测专用设备8万元。以上物资采购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执法需要。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6.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3.78万元,增长3.6%。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中:13辆警用摩托车和1辆畜力巡逻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8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去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目录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丹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