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局机关,下设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丹棱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服务中心和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及下属的丹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丹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有: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有效治理。一是以党建引领业务提升,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党建和业务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及时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有效预防和排查业务经办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推动高质量就业,实现“生有所业”。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实施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分级分类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三是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快递物流、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创新更多新业态岗位,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
3.深化“三区协同”,助力“工业崛起”。一是完善“社区+大数据”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平台,发挥好网格力量,动态掌握辖区内未就业及返乡劳动力情况,有针对性地推送就业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缓解企业短期用工荒。二是健全“校区+产业”就业培训机制。建立“一企一策”、“就业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紧缺技术工人。针对本县产业发展抓特色培训,培养一批产业技术能手。三是搭建“园区+创业”就业促进平台,打造就业服务点位2个。2022年拟开展有针对性的招聘15场以上,培训各类技能人员1300人。
4.实施“技能丹棱”品牌培育计划,厚植“工匠文化”。一是推进产教相融、校企合作、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二是建立技能人才库,培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推广现代学徒制。三是针对“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选拔命名一批“丹棱工匠”。
5.夯实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幸福”。一是持续推广社保扩面。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争取社保扩面900人。二是强化社保兜底作用。继续做好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和发放养老金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6.激发人才活力,汇聚奋进力量。一是强化人才招引。用好用足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政策,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农口、经济等行业和部门,积极赴国内知名高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二是强化职务管理。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经信等部门,力争2022年成功组建建筑类、农牧类、工程类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三是强化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7.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打造“温暖人社”。一是全面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服务标准化管理,推动人社业务“一窗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网通办”、“一卡通用”。二是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服务窗口“好差评”、培树优质服务窗口及优秀服务标兵等。
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劳有所得”。一是全覆盖服务保障返乡农民工。做好农民工疫情防控、专场招聘、维权服务、证照办理和旅途暖冬等服务保障。二是加大根治欠薪力度。深入宣传根治欠薪法律政策,严格落实农民工保障各项规定制度,点对点交办问题项目,促进突出问题整改。三是持续依法推进案件审理。确保仲裁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90%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21年年末总人数96人,其中:在职职工64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1220.4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1220.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0.4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12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92万元,占67.26%;项目支出399.53万元,占32.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4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1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0.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9万元、农林水支出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0.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1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23万元,占89.66%;卫生健康支出44.79万元,占3.67%;农林水支出0.2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81.17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7.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管理事务经办机构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就业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2022年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287.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方面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二次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财政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对跨省就业的已脱贫户、监测户交通补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1.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0.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88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开支。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0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7.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8万元,减少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2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35.41万元、印刷费1.825万元、咨询费1.50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0.955万元、电费5.12万元、邮电费8.43万元、差旅费35.28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会议费0.255万元、培训费0.855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0.405万元、委托业务费1.05万元、工会经费6.31万元、福利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15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各预算单位按规定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本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推动绩效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完成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和机关职业年金经办工作,新增就业岗位,创业促进就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人社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1.劳动保障监察、农村劳动力定点调查等工作经费(含工伤调查、劳动仲裁办案经费):全面完成当年发生的工伤调查、认定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办案工作、完成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执法检查办案、农村劳动力定点调查工作以及其他业务工作。
2.农民工党建经费:加强农民工党员的管理和服务,让农民工能够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怀和温暖,让农民工找得到组织,找得到依靠,同时吸引更多的优秀农民工加入到党组织,确保外出务工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全面提升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的质量,切实加强丹棱籍外出务工党员党建工作。
3.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根据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2016〕80号等相关规定,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维护。
4.县社监委工作经费:县社监委是丹棱县人民政府设立,代表社会对全县社会保险政策执行及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县级代缴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6.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对当年正常缴费人员实施缴费补贴政策,对待遇领取人员实施基础养老金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7.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补贴: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9.就业创业工作经费(含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促进全县就业,降低失业率。
10.稳就业保障经费: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0.51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8.0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6万元;打印设备2.25万元;复印机0.4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万元;碎纸机0.5万元;空调机2.8万元;家具用具1.25万元;文印设备0.4万元;饮水器0.2万元;计算机软件0.54万元;印刷服务9万元;纸制品0.2万元;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0.32万元。
上述采购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开表
2.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3.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