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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丹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局 发表时间:2019-03-14 14:16 【字号:  

目录(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建材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丹棱城区新建通信、燃气、电力、光纤等地下管线施工许可审核和建成后的重建施工审核;负责建成后的地下管线管理和开挖审核;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参与城市建筑方案的审批工作;参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建筑规划、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城市消防规划、人防规划、抗震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参与编制县城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性详规;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放线、验线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建设项目(给排水、电力、燃气、通讯、供热、防洪、人防、城市道路、抗震、消防、绿化等)的规划设计审查工作。

3.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定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拟定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5.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备案。

6.负责丹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房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燃气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全县门站之外的城镇、乡(镇)、村的居民和非居民(工业、商业、团体、加气站等)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参与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8.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廉租房的建设规划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房的资金安排。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评估、交易、权属管理、白蚁防治、城镇房屋拆迁等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市场准入。

9.负责散装水泥、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工作。

10.指导企业开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参与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11.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监督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2.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拟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3.负责丹棱城区园林绿化、环卫设施、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城市地下雨污水管网工程资料档案;负责城市在建工地雨污水管网建设的现场监管。

14.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房屋征收补偿款兑付;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负责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负责燃气设施改动审核、燃气经营许可审核、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核;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5.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中水回用、城市污水处理、燃气及杆管线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供排水、节水、中水回用、城市污水处理、燃气及杆管线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指导乡镇污水配套管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指导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协调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等项目建设、运营监管、安全监管、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政、园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局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建设环成都经济圈,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运用,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公园城市、百万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违建拆除、污水治理、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科学编制,合理规划,全面推进丹棱高质量发展。

1.谋划好2019年度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以“四三二一”为指导继续谋划好2019年度四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力推进续建项目,确保2019年全面完工。申报好2019年度计划开工项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储备项目要做到有质有量,同时抓好前期工作。

2.继续做好续建项目工作。严格按照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倒逼进度,将任务落实到人到天,切实加快项目进度,继续推进城墙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丹顶湖片区污水治理及景观提升项目、丹顶湖泄洪渠改扩建项目、外南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白塔公园、端淑公园等项目续建工作,确保各项目在工期内顺利完工。继续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机械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收尾工作,确保稳定运行。

3.继续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散户污水治理,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继续做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等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服务工作。做好房地产开发商服务工作,逐一梳理,解决困难,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强化预售制度管理,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项目入统工作,做好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及违建拆除等一系列工作,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住建局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2018年年末总人数92人,其中:在职职工77人,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建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47.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各项项目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建局2019年收入预算114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2019年支出预算11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37万元,占71.92%;项目支出322.22万元,占28.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7.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各项项目工作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7.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4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各项项目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2万元,占12.5%;卫生健康支出55.3万元,占4.8%;城乡社区支出885.34万元,占77.2%;住房保障支出63.63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84.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3.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生育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生育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1.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43.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业务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50.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业务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89.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业务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工作业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2.27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5.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计划购置特种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住建局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2.1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降12.8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1.56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3.6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4万元;打印设备1.08万元;空调机2.35万元;修缮工程10万元;运行维护服务5万元等。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日常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住建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8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