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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1-18 11:38 【字号:  

丹棱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儿童登记的审核报批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全力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争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丹棱经验”。

2、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城区中心和新桥社区康复点,形成“两站七点服务圈”。

3、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新建助老餐厅2个、农村养老服务分中心2个、农村养老服务点5个,确保齐乐镇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建设丹棱县老年养护院和仁美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4、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未保项目,积极争取丹棱县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5、加大社会组织引进和培育,大力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干部、网格员等积极报考社工证,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引导更多社会志愿者、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实现社区共建共享共治。

6、积极对接丹棱孝安实业有限公司推动丹棱公墓异址新建项目,满足城市居民基本丧葬需求;力争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率达60%以上;继续保持火化率达100%。

7、积极对接省民政厅,争取补短板、提能力等项目,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加快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民政局属行政单位,民政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2年年末总人数35人,其中:在职职工23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744.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2744.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44.82万元,经费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2.12万元,占97.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2.7万元,占2.28%;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27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6万元,占15.13%;项目支出2329.66万元,占84.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44.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7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其它支出62.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2.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93.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4.82万元,占98.21%;卫生健康支出17.62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占1.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4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 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24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3年预算数为97.07万元,主要用于:

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人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4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它社会福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1.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19.3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53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0.9%。主要原因是按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费用。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62.07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项目经费62.07万元;比2022年减少294.81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丹棱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8.79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8.4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福利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培训费0.2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丹棱县民政局整体的绩效目标为:坚持“以人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详情见附件3: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2、福利费(全额)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3、工会经费(全额)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4、公务交通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5、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6、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使全县老年人生活更加丰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更加和谐,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标准。(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投入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夯基织网,优质推进养老服务。(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8、县惠民殡葬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丹棱县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9、县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项目绩效目标:认真执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方案,引导监护人承担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0、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预算,保障殡葬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开支。(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1、殡葬服务中心运转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预算,保障设施设备、服务场所维修改造、墓穴维修、绿化维护、遗体接运车辆的燃油、保养、维修以及村级公墓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开支,维护殡葬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2、丹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切实提高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3、丹棱县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建立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稳定。(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4、丹棱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制度,每月按时发放全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确保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错发、不漏发。(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眉市民发〔2022〕45号)、财政厅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42号)全年认真开展、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6、六十年代初精退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项目绩效目标:解决全县六十年代初精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17、丹棱县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待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重要举措,促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详情见附件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为劳务服务采购6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劳务购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丹棱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3.丹棱县民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