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丹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和法律服务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迅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进一步深化反渗透反邪教斗争、反恐怖斗争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县大局稳定。四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县委政法委属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合署办公事业单位2个。2019年年初总人数20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政法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430.0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和维稳信息员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预算430.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9年支出预算43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9万元,占55.52%;项目支出191.30万元,占44.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0.0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和维稳信息员工作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0.0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和维稳信息员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86万元,占85.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万元,占7.98%;卫生健康支出13.46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14.47万元,占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学会建设、多元调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理创新、防邪、司法救助、见义勇为等专项工作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4.1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9.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0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xx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无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7.76万元,增长16.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
2019年本部门无车辆购置及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本部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棱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