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在仁美镇第十九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仁美镇财政所 周新
各位代表:
我受仁美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仁美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财政所围绕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工作,努力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经合乡并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包含仁美镇及原双桥数据。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镇财政拨款总收入2704.77万元(其中:县财政年初预算1781.19万元,各级财政追加预算923.58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镇财政拨款总支出2704.77万元,年终无结余,实现收支平衡。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10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行政事业运行支出901.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92万元。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599.3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中村社干部报酬297.93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62.79万元,村办公费11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139.02万元,河道保洁经费28万元,防汛抗旱经费30万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89万元,农林水方面支出280.8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农民夜校、党建纪检、社会治理、义务兵优抚等51项)共计561.74万元。
(三)2019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1.统筹安排财力,确保政府各部门正常运转
针对我镇财力总量小,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我们将支出重点转移到政府正常运转和公共支出的需要上来。一是确保了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大了对环境治理(包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道保洁等)的投入,还仁美人民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三是加大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大目标,确保了对项目经费的投入。
2019年,我们在保证正常支出的基础上,为打造节约型的政府,我们做到了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办公费用的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
2.落实人居环境治理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2019年,为全面落实国家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切实加强该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管理,我们实行转账制,为了把这项事关全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办好,该项补贴资金已通过转账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镇财政资金渠道累计发放资金约344.2万元。
3.着力建章立制,抓好财政所干部队伍的建设
2019年,财政所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大局,加强政治和业务的学习,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为给前来办事的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所实行了挂牌上岗。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使财政所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确实做到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两个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镇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收入偏低,一些政策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却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我镇财政预算编制原则为:依法预算,收支平衡,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努力将我镇政府打造成节约型政府。县财政补助我镇收入1590.4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我镇2020年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1590.4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70.9万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194.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6.0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819.56万元,包括村(社区)干部报酬(含绩效报酬)331.08万元;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47.32万元;村(社区)办公费【含村(社区)纪检经费和村监委会经费】80万元;公共服务经费13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1万元);网格员意外保险经费0.75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1万元;社会治理经费(含安全、道路交通、维稳、综治、禁毒、应急经费)37.39万元;环保经费(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0万元;党建纪检工作经费6万元;群团(含妇联、团委、关工委、老协、老体协)工作经费3.2万元;社会事务发展支出(含武装经费、防汛经费、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经费、计生转移支付经费)60.82万元;人大工作经费(含人大代表活动费、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6万元;河道保洁经费(含村(社区)巡河保洁经费)18万元;场镇保洁(卫生)费5万元;党群集中活动日经费32万元;农民夜校运行经费16万元。
三、202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我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三)负责我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充分发挥“事在人为,为而不难”的精神,立足“县域经济副中心”定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开拓进取,为把我镇建设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