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桥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石桥乡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赵旭栋
(2019年3月16日)
各位代表:
我受石桥乡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石桥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县财政补助我乡收入433.30万元,中途追加各项专项经费220.55万元,合计653.85万元。2018年全乡支出完成653.85万元。各项支出情况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3万元。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01万元。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51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
6.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万元。
7. 农业方面支出124.95万元。
二、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为:坚持依法预算,坚持收支平衡,坚持有保有控,不编赤字预算,依法依规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县财政补助我乡收入494.870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我乡2019年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494.8703万元。具体项目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12万元。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49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6.07万元。
4. 转移性支出194.3051万元。其中村社干部基本报酬38.83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5.544万元;村干部绩效报酬15.9720万元;现役义务兵优待金8.2475万元;村办公费20万元;公共服务经费32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2万元;农民夜校经费4万,安全经费(含道路交通)18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2万元;维稳应急专项经费3万元;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党建经费)4万元;党报党刊4万元;纪检工作经费2万元;团委经费0.3万元;关工委、老协、老体协0.9万元;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0.2万元;计生工作经费0.2万元;人大活动经费2.1万元;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2万元;乡妇联工作经费2万元;河道保洁经费2万元;村(社区)巡河保洁经费4万元;场镇网格员经费3万元;武装工作经费1万元;社会事务发展7.0096万元。
三、关于2019年的财政工作
(一)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2019年,继续按照《新预算法》和县财政局的要求,我们将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财政决算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现在资金管理越来越严格严格,越来越规范,首先我们要规范各项资金拨付程序,明确好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效促进全乡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乡级财务管理。
乡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先预算后开支的原则进行报账处理,坚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三级流程制度,金额较大的资金需经党委会研究一致同意才予以开支。对各村划拨的各项经费做到心中有数,档案齐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乡财政资金紧张并且工作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但我们深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新预算法》要求,规范开支,做到收支平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