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完成该项工作任务。我镇按照《关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村自查和镇核查工作。全镇登记赋码成立10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7个、经济联合社3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37个,经济合作社61个,全面建立、健全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机制,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完成组织章程制定。10个村级联合社均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负责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