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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创新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来源:仁美镇 发表时间:2018-05-03 21:26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仁美镇创新探索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网格划分。以全镇行政区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以村行政区域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行“五定”,镇村签订责任书,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二、网格职责。三级网格主要由镇政府负责指导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四级网格主要对村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安全隐患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上报。

三、网格运行。网格责任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镇政府收到后及时汇报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同时将结果公示,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