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排查。继续加强对入河口污染源及排污口的排查,特别是对畜禽养殖户加强监管,加快养殖户关闭进度,力争6月30日前全面关闭或搬迁。
二、落实责任。在镇域各支流竖立镇村责任人公示牌,各责任人分段负责,针对性更强;督促巡河员、保洁员的日常工作开展,加强河沟打捞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污染源和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清淤力度。
三、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让群众增强“谁污染处罚谁,谁污染谁治理”的意识,目前共悬挂15幅标语,每天宣传车沿河道进行滚动播放,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河流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