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调整了县处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提升了处非工作的力度和有效性,强力推进了处非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丹棱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丹棱府办函〔2015〕6号),建立了应急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及监督管理机制等。
三是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通过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四是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
五是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增强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依法依规维权,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从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来看,我县金融系统没有发生集资群众到省进京非访事件,公安部门没有正式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实现了风险总体可防可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