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县金融办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100份;单位干部职工利用活动契机提前进行了普法学法,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自觉性,黄主任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对法律心存敬畏,“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度。
二、要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在法律面前应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三、要学以致用,把遵法的理念、学法的成效转化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时想法、作为时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