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一是按照“特事特办、主动服务、依法依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工作开展进程。二是对手续不完善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快推进相关证照的补办工作,确保安置住房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登记发证任务。截至目前,完成安置住房登记、发证6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