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全面摸清2017年至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二是做好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2020年,已全部完成63家企业的核发工作、157家企业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