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9〕66号)要求,现将《丹棱县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印发你们,并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修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
县级各单位、部门应广泛公开本单位、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同时相应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做好事项调整和迁移等相关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丹棱县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