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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强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来源:丹棱县食药监局 发表时间:2019-02-14 14:27 【字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两法衔接”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安排一名同志专门负责“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案件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细化审查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预先核审,实行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局领导集体审议;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案件,督促办案股室及时移送,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办理。

三是明确移送程序要求。制定“两法衔接”内部程序规定和案件移送标准,在案件办理程序上建立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合议、案审会讨论、审批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始终坚持“零容忍”,一经查证,一律按规定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案件信息通报。定期梳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报县政府“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典型经验,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