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以来,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牛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6〕202号)文件要求,丹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在丹棱县城区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了牛肉制品经营单位进货来源,购进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全面,所购材料同生产产品数量、品名、内容标注是否一致;检查索证索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能否真实、准确反映该批次的相关信息。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检查牛肉经营单位共10家,发出行政指导意见书共2份,签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共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