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的药品零售门店重点药品平台入驻、重点药品信息扫码上传工作进行了检查。
通过统计前期药品经营企业上交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责任书》和《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承诺书》,我县共有25家经营门店在经营集采等重点药品。针对此次排查的名单,我局随机抽取了10家零售药店,对药店追溯平台入驻及重点品种扫码上传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所有门店都进行了平台入驻,部分门店因上游企业原因未及时将重点药品扫码上传,我局已现场督促其联系上游企业尽快将涉及的重点品种药品及时扫码上传追溯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加大对辖区药品零售门店重点药品扫码上传信息工作的检查,确保辖区企业做到重点药品应扫尽扫,全力做好流通环节重点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