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挂证”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二是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汇总形成《丹棱县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持证情况调查表》;三是向药品零售企业传达了《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将文件送达给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
通过此次整治工作,提升了药品零售企业对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要求的认识,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后期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