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丹棱县安委会紧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丹安委发〔2018〕8号),对近期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18年7月13—14日,由安委会主任、县长黄秀航,安委会副主任、副县长曾贤清带队,县安监、经信、工商质监、消防、园区管委会参加,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全县3个园区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规模以上及重点企业36家,共排查和督促整治危险物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用电设施隐患147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