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对丹棱县峨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水泥提升机地坑、循环冷却水池、水泥磨机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我局依法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
一、基本情况
丹棱县峨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粉磨生产与销售。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对水泥提升机地坑、循环冷却水池、水泥磨机等纳入有限空间管理,且该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未组织开展过有限空间的辨识工作,存在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一案双罚”行政处罚。
二、采取措施
(一)县应急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在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隐患闭环整改。
(二)依法对该企业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处理结果
丹棱县峨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丹棱县峨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丹棱县应急管理局韦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