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在去年年底狠抓账本质量的基础上,部门联动、大力加强对外宣传增收亮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一对一”的帮扶指导记账,切实提高了记账户对记账概念把握的精确度,保证了记账工作的有序推进。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526元,增速9.4%,居全市第1位。其中: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1.7元,增速26.7%,居全市第4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283元,增速8.1%,居全市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