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市农普办《2017年眉山市农业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三农普成员单位:
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准备,统筹安排2017年度各项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我县农业普查工作。现将市农普办《2017年眉山市农业普查工作要点》(眉农普办〔2017〕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眉山市农业普查工作要点
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眉农普办〔2017〕9号)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跨度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普查工作时间,精心准备,统筹好各项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
一、数据采集(1—5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按照先慢后快,先农户,后单位的方法,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地开展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工作。1—3月做好农户的入户登记工作,1—5月做好乡表和村表的联网直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开展好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普查登记工作质量。
二、数据审核(1—6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PDA的数据采集和错误审核及上报工作,同时做好上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的查询核实工作。各区县和乡镇普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修改农业普查数据管理平台上的强制性错误,加强核实性错误的核实修改工作。
三、质量抽查(1—8月)各级普查机构要始终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质量评估和数据分析等工作。市、县(区)农普办要会同农业、林业、畜牧和水务等部门,分组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同时要作好部门的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报告和本地区的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四、普查宣传(1—12月)通过电视台播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益片、宣传片、《条例》、《通告》、《一封信》和做好户外广告、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等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不畏困难、敬业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被调查对象如实提供普查资料、配合做好现场登记等典型事例,认真组织好农业普查劳动竞赛和最美普查员的评选和宣传工作。全面做好普查数据和数据分析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
五、数据发布(8—12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的保密规定。待上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认定反馈后,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的撰写和数据发布工作。
六、开发应用(9—12月)数据资料开发应用作为普查成果的重要体现方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组织力量,按照专业特长做好分工,针对“三农”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农村实际和普查数据,选好分析题材,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七、表彰先进(10—12月)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级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材料的撰写、征求意见和公示上报等工作。积极加强与本级政府的工作汇报,力争以市、县(区)政府名义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表彰。同时强化与目标办的沟通协调,力争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市、县(区)目标绩效考核。
八、资料归档(11—12月)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认真编撰好本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年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影集》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课题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