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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6-12-20 09:41 【字号:  

尊敬的农业普查对象:

您(你们)好!感谢您(你们)抽出宝贵时间参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普查需要您(你们)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决定201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通过普查,全面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主要内容包括为农业从业者、土地利用和流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进展、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乡村治理、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等情况。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所有普查对象都应当依法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级政府农业普查机构和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普查结果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全省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将于2017年1月1日进行,届时农业普查人员将佩戴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执行普查登记工作。请您(你们)提前整理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单位)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做好普查登记准备。农业普查可能会打扰您(你们)的正常工作、增添一些麻烦,我们深表歉意!对您(你们)给予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