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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6-06-13 14:30 【字号:  

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5〕54号)精神,为做好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和平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是一次极为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让全社会了解普查、配合普查、参与普查,意义重大。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面临普查工作规模大、组织协调面广、技术含量高、普查基础差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于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宣传动员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

二、内容和重点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新家底,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差距和短板,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方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广泛使用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采集数据。除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对象以及保密单位以外,所有普查对象均由普查员使用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定位、核查和拍照,并通过PDA直接传输的方式报送普查数据。乡镇和行政村采取联网直报方式报送普查数据。农作物播种面积采取遥感测量技术进行调查。通过对普查内容与组织方式新特点的宣传,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上的重要作用。

(三)大力宣传依法普查的要求。数据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灵魂,也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通过宣传,使所有普查对象严格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通过宣传,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普查对象都清楚地认识到,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通过宣传,督促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四)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总结宣传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指导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是宣传动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各乡镇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有效宣传,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业普查工作。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充分展示统计工作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三、阶段工作安排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有序推进和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集中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报道全县普查重大活动;宣传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全县将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至5月)。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

(三)普查数据发布和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6月至12月)。重点宣传普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数据成果,系统总结普查工作,宣传表彰普查工作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事迹。

(四)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8年1月至12月)。重点解读农业普查数据。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县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的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成就。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县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力量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联合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成立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配专职人员,安排宣传经费,督查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农业普查宣传,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客观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涉农部门要在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部门宣传资源,利用LED字幕、会议宣传、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在本行业、本系统内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为顺利实施普查工作扫清思想障碍。

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网络等各种舆论工具,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社区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学校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并认真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采取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开辟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和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附件: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项目安排

丹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