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切实推进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丹棱县出台了《丹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丹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力促政府投资审计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取消“凡投必审”,实行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投资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让投资审计真正发挥更好的监督职能作用,实现从数量规模审计向质量效益审计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
二是厘清权责,实现职能归位。全面退出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议事机构,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审计回归监督本位。计划外项目结算审计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结果报县审计局备案,审计局按一定比例抽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问责。
三是进一步规范对中介机构管理,实行考核淘汰制。县政府通过丹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选用12家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建立了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备选库。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每年末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纳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有效期原则为2年,2年期届满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入库总数的20%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再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机构进行等量补充,以确保备选库中介机构良性竞争和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