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的核心抓手。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正确履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针对过往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单位、部门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做法,丹棱县审计局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这条主线,除了常规操作,增加了对被审计领导在所在领域的责任分析。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实施“三责联审”监督模式,即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和党建责任审查相结合的模式。
今年“三责联审”的主要做法是:县审计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县委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审查;工作同部署、同进场、同报告、同运用。一方面,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期间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信息共用,实现成果最大化;另一方面,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经责审计要求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县审计局通过与县委组织部的共同配合,使审计整改工作整改到位,富有成效。
通过“三责联审”监督模式,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提高了遵纪守法意识、财经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完善了近20项相关制度;更加全面公正地反映了领导干部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用人用编责任、防范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民生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