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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推行“三责联审”监督模式 着力多方位科学化评价领导干部
来源:sjj 发表时间:2016-09-13 17:27 【字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的一种制度设计,其重要性已越来越显著。

2015年,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评价难的困境,丹棱县审计局与纪检、组织部门经过认真研讨,创新推行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和党建责任审查相结合的“三责联审”监督模式,并出台了《丹棱县科级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试行)》,在同年科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项目中试点试行。从审计情况看,成效明显,已有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被立案查处并被刑事追责,审计成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肯定。

“三责联审”监督模式,其主要做法是由审计局负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县委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县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审查,工作同部署、同进场、同报告、同运用,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开展工作,相互协调、信息共用,实现成果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用人用编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提供全面系统的参考依据,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