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县(区)管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中,存在被审计领导审计评价不能量化、被审计单位权责边界不太清晰、被审计对象基础资料不够完整等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实际问题。2021年,针对上述问题,丹棱县积极探索实施“经责审计ABC画像”评估推动资环审计监督。
(1)科学调研论证。为建立丹棱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率队到全县各乡镇、县环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开展论证研讨,报请县委审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丹棱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在眉山市率先建立部门和乡镇均适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
(2)量身定做标尺。《办法》总共6章34条,“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乡镇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领导干部两类评价指标体系,在横向上分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水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四个部分,乡镇评价指标体系纵向上形成了19个一级指标(县级部门22个)、34个二级指标(县级部门36个)、54个三级指标(县级部门56个)。该《办法》及其评价指标体系以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涉及的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审计对象,从贯彻执行生态文明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目标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7个维度,县审计局根据办法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组通过逐项赋分的方式开展评价,总分为100分,按照得分情况分为好(85分以上)、较好(75—85分)、一般(60—75分)、较差(50—60分)、差(50分以下)5个等次,基本实现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总体情况较为客观、公正的量化评价,实现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初步“画像”。
(3)精准勾勒画像。紧盯被审计对象(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职责情况,通过开展履职自评总结、管理服务对象民意测评、个别调查谈话等,结合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等,创建自我画像、测评画像、评价画像、审查画像“四画”模式,全视角摸清被审计对象履职底数。
(4)综合运用成果。根据审计画像,按照审计评分结果划分为“高(A级)、中(B级)、低(C级)”三个审计风险等级,县审计局按分级制定日常监督方案。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资环审计风险点和指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提醒谈话,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县委、县政府将“绩责审计画像”作为干部选拔作用、表彰评先等审查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