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开展对县交通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干部监督实效,此项目继续实施“巡审联动”监督模式,做到“三同步”,整合资源,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力度,发挥“1+1>2”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审计实效。
一、同步召开“两会”,确定目标。
按照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确定的时间,在被审计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动员会、经济责任审计见面会,在审计见面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参会并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二、同步实施,深度融合
在实施项目中,审计组、巡察组相互交叉参与,突破职能和业务手段局限,对巡察发现的属于审计范围内问题,交由审计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对审计发现需借助巡察作进一步了解核实的,交由巡察组深挖细查,形成互补优势,实现深巡细审,确保“体检”全面有力。
三、同步督导,推进整改。
在项目实施完毕时,巡察组和审计组将及时碰头,分析研究查出的问题,巡查组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内容,督促被“巡审”单位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审计组根据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做到资源集聚,成果共享,达到“同频共振”,强化整改落实,推进“巡审联动”成果综合运用,有效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