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2019年丹棱县审计局与县委巡察办通力合作,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巡审联动”监督模式,通过同步实施、同向发力,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审计监督更有成效。
一、科学谋划,确保“巡审”对象精准
2019年初,丹棱县审计局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多次沟通,按照对象相同、时间一致、目标相近的原则,共同磋商,提出审计、巡察对象计划,报经县委同意后,最终确定将丹棱县2019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巡察范围。
二、同步召开会议,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在开展经责审计项目时,县审计局、县委巡察办同步进驻被“巡审”单位,于同一天的不同时段召开会议,促使工作全面铺开:
一是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包括全体职工参加的巡察动员会,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纪律要求、人员要求等。
二是县审计局组织召开审计见面会。参加审计见面会的人员包括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或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审计局局长及审计组全体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人员,会上,县审计局介绍“巡审联动”工作模式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或县纪委副书记)对被审计单位、审计组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为顺利实施审计项目奠定了基础。
三、同步实施,实现成果共享
开展“巡审”工作时,审计人员和巡察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双方建立了不定期的交流机制。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需由审计核实的问题,交由审计人员办理;对超越审计手段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交由巡察组深挖细查,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工作结束后,双方再沟通,对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归类,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分别形成审计报告和巡察报告,实现资源共享和“同频共振”。
四、督促整改,促使被审计对象加强管理
“巡审联动”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出了整改的时间要求,双方相互配合,密切关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促使被“巡审”单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患于未然。对“巡审”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倾向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形成专报,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