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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学习贯彻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8-02 18:14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我局第一时间在机关QQ群、微信工作群中进行转发,并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贯彻落实好新《规定》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学习。

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新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每一名审计人员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深悟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及时汇报,积极宣传《新规定》。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近日将在县委常委会上组织学习,随后将组织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成员学习《新规定》;同时将《新规定》转发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国有企业,要求各乡镇、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三是明确时间,落实到位。《新规定》自2019年7月7日实施,在此时间后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按照《新规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定责,并结合 “四责联审”及我县创新实施的“巡审联动机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