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于2016年4月23日经国务院修改并公布,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普及相关知识,5月2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预防接种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各乡镇卫生院/县级产科单位分管院长、预防接种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县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免规科工作人员;县卫监所工作人员及县卫计局中层以上干部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县卫计局副局长刘晓宇对新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内容进行了讲解,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组织对《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进行了再次学习,并通报了一季度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