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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强化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5-30 14:30 【字号:  

我县已进入汛期,按眉山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船舶度汛及河道行洪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眉防指汛发〔2016〕14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局“六大举措”抓好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杜绝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农业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晓梅亲自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县渔政管理站和县农业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加强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巡查执法管理工作,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分管渔政的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亲自落实汛期渔业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教育,组织渔业和农业执法人员发放渔船安全资料,向渔船业主和船员宣传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知识,定期组织渔船业主和船员开渔船安全生产培训会。

三、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渔船业主和船员。我县已办证的渔业船舶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抓好渔业船舶“七不准,两必须”制度的落实。要求船主和船员加强渔业船舶的维修保养,经常检查船体,发现损坏或漏水要及时维修,保证渔业船舶有良好的适航状态,有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准下水;同时要自觉遵守渔业船舶“七不准,两必须”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牢记心头。

五、强化汛期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县农业局水产渔政管理站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4月10日起对全县境内的渔业船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绝不漏掉一只,坚决取缔无证运营渔业船舶,至27日尚未发现渔船违规载客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

六、主动加强与水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渔业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