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桔橙种植户、储藏加工销售业主: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桔橙质量安全及品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丹棱桔橙”区域公用品牌声誉,保护广大果农和消费者权益,促进桔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绿色食品丹棱桔橙(不知火)生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质量安全保障
在桔橙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等禁限用农药;禁止采摘前使用超过安全间隔期的长效农药;禁止使用“三无”添加剂,保障“丹棱桔橙”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品种采摘期及采摘标准
(一)爱媛38:2022年11月上旬后进行采摘或可溶性固形物≥12%。
(二)春见:2023年2月上旬后进行采摘或可溶性固形物≥13%。
(三)大雅柑:2023年2月中旬后进行采摘或可溶性固形物≥13%。
(四)不知火:2023年3月中旬后进行采摘或可溶性固形物≥13%。
三、采收加工销售要求
(一)在柑橘收贮运环节,做到精细采摘、分级上市,储藏、保鲜、加工过程中严禁染色,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禁止使用高毒高残农药。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县域外的柑橘冒用“丹棱桔橙”区域公用品牌上市销售。
(三)严禁收购加工销售未成熟、无食用价值的日灼果,扰乱桔橙销售市场。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巡查、管理等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028—37202867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8—37202315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