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水资源监管。落实节水优先,按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全面监管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建立节水监管体系,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的全过程节水监管和农业、工业、城镇的全域节水监管,确保节水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河湖空间监管。继续深化河湖长制,进一步发挥公众护水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作用,科学划定各类河湖生态空间,建立完善河湖空间管理制度,推行河湖水域岸线规划刚性约束、河湖健康评价、河湖水域常态化监管、涉河项目批后监管等制度。充分利用全县“水利一张图”及河湖基础数据库,及时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规划分区成果、涉河建设项目位置信息上图,实现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以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利用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监管,对重点区域开展区域性监管,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四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规范运行和效益最大化。充分利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建设市场诚信平台等网络平台,采用定期开展例行检查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形式,对县域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督管理。